我县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7500万元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2月13日 08:40:3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王惠娣)日前,记者从县地税局获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费款所属期),我县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减负。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省里出台《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按照现有费率的70%向企业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负效果明显。此次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是减征政策的“升级版”,也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更快发展。此次我县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具体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自2016年11月1日起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暂停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按季申报的缴纳义务人,其2016年10月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统一在2016年12月征收期缴纳。据县地税局测算,该基金停征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7500万元。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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