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份,一个外地民工王某来调解室反映其在帮大佳何村一个体老板应某卸水泥时不小心被放在旁边的搅拌机手柄戳进肛门受伤住院,用去医药费9000多元,而应某则说本来是叫另外一个民工张某卸的,王某是来找张某一起吃饭,看到张某还有一部分没卸完就去帮忙而受的伤,因此只愿意出于人道主义给王某2000元,王某却要6000元。应某是老何的一个亲戚,老何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困难,要应某支付4000元,但应某觉得太多,迟疑不决,最后老何以长辈的名义拍板决定应某支付4000元,双方才最终达成和解。
2010年年底,来宁海打工的河南人吴国合在西店镇某公司修理石棉棚时不慎摔伤,造成盆骨粉碎性骨折,两处腰脊柱断裂。因为先期手续费需要5万元,家境贫困的吴国合在县第一医院住了一星期还没能动手术。家属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西店镇和解室,和解室的4名调解员在得知情况后急人所急,马上帮助其与企业和包工头联系调解,筹集资金,并以和解室调解员的身份证与工作证向院方作担保,使得手术顺利进行。对此,吴国合及其家属对和解室的几位“老娘舅”感激涕零,特地委托自己的哥哥专门到和解工作室对4位调解员的扶困解忧表示由衷感谢。
专职调解室的工作成果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王剑侯书记作出重要批示:这是我县贯彻“枫桥经验”的具体成功实践,请政法委、宣传部、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好好总结,可以归纳为“老何说和”之类的品牌,加以提炼、推广、完善和规范,这对新时期做好矛盾的化解调处工作具有现实意义。西店镇镇长葛仁元说:“大量原先需要通过行政调解、诉讼或者会引发上访的事件,有一大部分通过调解室给解决了,体现在综治办的案件减少了,上访案件的数量也明显减少了,最关键的是很多矛盾纠纷都解决在了始发阶段,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起着矛盾调解员、民情收集员和政策宣讲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