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宁海实践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5-23 07:57 |
“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前段时间,力洋镇田交朱村有一河港要清淤,工程预算15万元,属于“五水共治”项目,村里想自行招投标进行施工,理由是进行正规的招投标,要增加公司管理费、规费、税收等,村里自己搞可以为村集体节约些许资金。镇纪委了解情况后,马上对该村主要干部进行约谈。村主要干部认识到错误,后来对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手册》中的“中小型工程工作规范”进行了操作。 越溪乡南庄村慈周办公楼工程,预算造价为153万元,村干部考虑到工程资金欠缺,决定由慈周村民茅建成以预算造价按垫资方式承包该工程。联村干部发现不符合“村务工作权力清单”规定和违反村集体重大事顶“五议决策法”程序决策。最后,乡里督促村干部严格按“村务工作权力清单”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确定承包施工。 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无论城市化的推进,还是新农村建设,很多都跟农村有密切联系,不少都涉及重点项目建设。这些年,财政安排到村的项目和资金也越来越多。据了解,单是新农村建设一块,一年就有四五亿资金安排到农村,这让基层权力的运行更加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去年村级组织换届期间,换届办公室接待了大量的群众来信来访,其中有不少是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或腐败问题,而七八成信访件反映的是村里的党群干群关系。”县纪委党风室负责人表示。 村级组织权力事项不够明确,“人情账”、“糊涂账”较大程度存在,导致群众的质疑声不断,基层社会矛盾突出。针对这些问题,我县相关部门组织了专门深入的探讨,达成的一个共识就是,村级组织权力事项不公开,村干部权力边界不透明,干部个人意志太强,甚至暗箱操作,这种现象的存在,给村干部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并导致群众对村干部不信任,干群关系紧张,以及换届中贿选情况的出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贵军表示,村干部权力很大,如果不能正确履行权力,就可能损害村集体利益,伤害群众的心,也不利于村干部自身形象建设,“必须着力规范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县将各条口涉及村级权力的条文进行整理,浓缩成简单易懂的36条“权力清单”,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村级财务管理等19项村级公共权力事项进行了固化,并对村民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审核、困难补助申请、土地征用款分配及村民需要村干部出具证明或加盖印章等17项便民服务权力事项进行了明确。 为让干部群众熟知这36条“权力清单”,我县还通过宣传橱窗张贴,制度上墙,或者印成小手册等形式,让每个人都明白这个权力清单是怎么回事。这样,既让村干部对自己的权力清清楚楚,也让老百姓看得懂,哪些事情去哪里办,需要哪些材料,按照怎样的流程,明明白白。 岔路镇某村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中,因整治工程零碎,村里以点工的方式进行,分别由带队的小工进行记账,工程完工后,村干部在原始工账的基础上编制了小工工资清单,对部分小工工资进行了虚报冒领,镇纪委发现线索经初核后,进行了立案检查,并对负责村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针对这种情况,在出台村务工作权力清单后,村里需支付村民的小工费、兑现款等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对于村民来说,村里的一包烟、一卷纸,最好都能在眼皮底下运行。”张贤安深有感触地说,“权力清单”正是这样,把权力放到了老百姓眼皮底下运行,哪些符合流程,哪些不符合流程,一目了然。 “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了这份权力清单,不仅给了群众监督的权利,同时也给了村干部一个清白。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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