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宁海实践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5-23 07:57 |
“让有私心的人离开,让想干事的人留下” 去年,县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对某村土地进行了全面征用,根据村级权力清单36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款分配方案必须经“五议决策”后才能实施,但因故土地款迟迟未能分配到户。根据群众反映,今年初,街道要求村里立即组织执行“权力清单”,并连续召开多次村支部、村两委会议,将商定后的分配方案提交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来,分配方案向全体村民公示,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称赞。 类似这样,权力清单36条未能得到执行,或者村干部在工作中超越和违反了36条怎么办?怎样进行有效监督和追责,确保36条得到践行、落地? 显然,光有“权力清单”还不够,更关键还是要有相关的制度来确保“权力清单”的切实落地。 在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和村干部工作状况后,我县又相继制订出台了《宁海县农村干部违反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草案》、《宁海县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宁海县村干部辞职承诺实施办法》等制度,详细界定了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56项责任追究的行为。此外,还细化了责任追究的标准,从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和免职等组织处理手段,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标准,并配套实施扣发固定报酬、养老保险和绩效考核奖等经济手段,从严追究村干部违规违纪责任,教育和警示农村干部规范用权意识。 据悉,今年以来,通过组织对权力清单36条落实情况督查,已纠正违规村务事项21件,对村干部警示谈话31人次,通报批评6人次,党纪处分8人次。 为了让村干部更好地熟悉自己的权力范围,运用好这个“权力清单”,我县还专门组织了多次教育培训活动和专题书面考试,截至目前,单是组织乡镇(街道)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层面培训就达15000余人次。另外,还通过建设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平台,深化村监会规范化推进月活动等载体,对全县120多个财政安排项目开展专项规范活动和对账检查等,让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了落实,也让36条的落地有了保障。 权力清单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明晰,加上监督和追责制度的建立,使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得到了提高。办事环节精简了,群众跑腿少了,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强了,更重要的是干部的权力受到了约束,老百姓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桃源街道下桥村在对市场综合大楼房屋承租权项目进行招标过程中,曾有承包商多次找到村干部欲走“后门”,请求帮忙,并许诺给予好处,但被毅然拒绝了。最终,严格按照“村集体资产处置事项”规定由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村主任陈冬娥为此长舒了一口气:“这种忙肯定不能帮,清单里规定得清清楚楚,不是我们哪一个人能说了算的。”村书记王寅柱说,最重要的是,透明了,村民们的疑虑都消除了。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贵军说,村干部手中的权力,村民都能一条条看在眼里,这样一来,小微权力规范了,怀疑和推诿也就少了,村级党群关系也就和谐有序了。 县委书记褚银良更是明确表示:“我们出台权力清单36条,最终目的就是要让有私心的人离开,让想干事的人留下,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真正打造起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干部队伍,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基础保障。” (记者王海明)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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