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宁海公安走出规范执法新路 |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宁海样本”的启示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6-27 09:28 |
执法队伍专业化,让民警在阳光下成长 执法规范化非一朝一夕之功。县公安局历届班子都非常重视执法建设,其首露锋芒是在2007年公安部举行的“法律知识、执法案卷、信访案卷”的“三考”。“三考”中,宁海公安总成绩取得全国县级公安机关第二名,为浙江争了光。此后,县公安局出台了“三考三查”长效机制,并确立了“为宁海争先、为宁波争光、为浙江争彩”的“三考”精神,予以传承。 出台政策将民警的职级晋升、干部提拔任用与学法、用法成效挂钩,只要通过司法考试的,直接提拔为所在单位的助理;建立执法办案质量奖励和“执法之星”、执法办案“十佳民警”评选制度,每年划拨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开展岗位练、集中练、比赛练等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举办各类法律专题讲座、培训等,加强执法主体能力素质培养,积极鼓励民警参加专业知识“再学习、再充电”……在政策指挥棒的引领下,宁海公安全警学法、用法蔚然成风,队伍出现立功受奖多、表扬多、主动加班多的良好局面。五年来,全局共获得县级以上荣誉1834个,人均3.3项;民警年人均加班超过100个工作日。“我们中午食堂吃饭、或是其他休息时间聚在一起,谈论最多的是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一位年轻民警说。 在学法、用法中,很多民警得到了快速成长。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兼西店派出所所长金鹏飞,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凡是有关执法方面考试都积极参加,现已考出了高级执法资格;原来在跃龙派出所治安中队的应必蛟,每年办案积分遥遥领先,当选“宁波市十佳办案能手”,成了各科所队长眼里的“香饽饽”,最后花落刑大当了中层干部;2006年从警校法学专业毕业的朱晓东,2011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参加工作时间不长、年仅28岁的他当年就被提为法制科科长助理,去年还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法制员”……目前,全局所有民警全部取得初级主办警官资格,县局领导、基层所队领导、法制大队民警、各单位兼职法制员全部取得了中级执法资格,全局初级和中级执法资格通过率远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同时,在一年内有3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列全市第一。 执法行为规范化,让办案在阳光下透明 周一上午7点半,西店派出所民警陈胜提早到岗,打开电脑整理办结的行政复核案卷。在宁海,每名基层的办案民警都有同样一个“习惯”:在每周一下班前,将一周以来自己所办结的电子案卷上交,交由法制大队进行质量评判打分。一旦案件质量出现“亮灯”,当事民警就需要亲自前往大队,面对面说清问题。 这一改变自2013年12月21日开始发生以来,通过半年的试行,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瑕疵逐步减少,案件质量逐步提升。记者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制作的《五月份的复核案件质量评判汇总表》上看到,所有复核的125个案件,大部分都被点出了细节问题,审核非常细致。“这一做法,对于法制部门来说能发现执法办案中一些通病问题,及时予以重视整改,对办案民警来说,能改掉一些办案中的瑕疵,而且还通过严格的扣分规定改变以往案卷送交复核不及时问题。”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严武汉如是说。 根据执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县公安局相继建立完善了《案件报批程序规定》、《案件审核复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对执法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全方位覆盖;建立了办案民警、法制员、所领导、法制科、局领导五级执法责任制;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形成了周评、月考、季考、年考四级考评机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底评先评优、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这种精益求精,严抓案件质量的做法,也倒逼办案民警把每起案件办好。在前不久宁波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回头看”和上半年执法质量考评中,随机抽取各市(县、区)各5起行政、刑事案件检查,宁海公安抽到的5起刑事案件达到了“零扣分”、5起行政案件也仅被扣0.5分的历史最好成绩。 “前两天您报警后,民警多久赶到现场?态度好不好?”这是宁海公安110每月定期开展的接处警电话回访中的常见问题。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执法管理工作,从接处警入手,每天通过对讲机、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每月抽取10%的警情开展电话回访,每季度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加强群众投诉的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网上通报。 “阳光执法”自然也赢得了百姓的口碑。“今年以来,我们还没有接到一起有关民警违法违纪投诉。”县法制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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