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砌河港 |
——“五议决策法”执行案例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1月05日 09:18:49 |
2014年4月,长街镇长街村2014年工作计划以及未来三年工作目标新鲜出炉。这是该村四套班子根据“百人问卷调查”、村务评说会上搜集的意见而制定出来的发展蓝图,其中包括4项村级重点工程和4项新农村建设工程。 村监会主任谢三乾尤其关注河港砌建项目,因为该项目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土地租用问题导致工程半途而废。这一“半拉子”项目不仅给村庄的村容村貌“添堵”,还影响了周围几十户农民耕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村民对此怨声较大,多次向村里反映无果。 2014年6月12日,村监会主任谢三乾针对该问题召集村务评说会成员召开村务评说会。会前专门向村务评说会成员发放了《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小册子,进行了针对性的学习。会上,谢三乾提出意见,认为该项目作为村里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五议决策法”、村级微型工程招投标等程序推进,而合理制定方案是解决土地租用问题,推进工程的关键。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挑刺虫”等29名与会人员在会上进行了热烈探讨,最终提出《长街河农户土地租用租金补偿方案的建议》。会后,该建议第一时间提交给村两委会。 随后,村班子召开了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制定出农户租金赔偿方案,并通过党员大会审议,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最后与相关的12户农户签订了租用协议。整个过程都严格参照《36条》村级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操作。 正准备联系工程队动工时,又有几个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了补偿要求。他们称该项目是在他们的土地上动工的,有权收取租费。原来这几户是土地户主,已把土地转承包给了别人种植。但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块地要收双倍租金了吗?为妥善解决,村干部想到了《36条》里的基本要求,凡是涉及到村民利益的,哪怕只是一个人的利益,也要慎重考虑。于是,村里决定暂缓启动河港砌建项目。 但村干部的工作并没有停下来,他们一边积极查询土地置换租用的各项资料,并咨询国土资源局、农办等相关专家,一边走访农民进行沟通交流,解释相关土地文件规定。此后,再次召开四套班子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最终完善了农户的农田租费以及置换方案,使得项目得以顺利进行。施工过程中,又通过村务评说会、村民代表大会、组织生活会多次汇报工作进展和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 事后,向村委会提出土地租费要求的那些村民虽然要求没有完全得到满足,却也表示理解并支持河港砌建项目,纷纷表示这届村干部办事公正、公平、透明,他们心服了。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背景色 】 【大 小 默认字体】 【打印本文】 【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