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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就能任性?
一男子撕自己的钱被处罚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4月17日 08:34:20

  因几百元的消费纠纷,醉酒男子一怒之下将五张一百元的人民币撕毁。近日,桃源派出所对这名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男子作出了行政处罚。

  男子醉酒,捧场变砸场

  近日,潘某邀请三五好友聚会,地点选在了自己朋友张某上班的桃源街道某KTV。好友相聚甚是开心,潘某也禁不住多喝了几杯,不料潘某酒劲一来,与本是朋友的工作人员张某起了口角,双方互不相让,口角逐渐演变成了争吵推搡,“捧场”一时竟成了“砸场”。因担心发生更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现场群众遂拨打110报警。

  口角升级,“任性”撕了人民币

  处警民警到场后,对潘某和张某进行了耐心劝说。但还处于醉酒状态的潘某根本听不进劝告,见张某提及包厢费还差钱的问题,喝高了的潘某边嚷着“我有钱,就是不给你”,边趁民警不注意,直接将五张一百元面额的人民币撕毁,丢到地上。

  随后,潘某因故意毁坏人民币被民警带回了桃源派出所,民警对潘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00元。醒酒后的潘某后悔不已,同时也很意外,“其实我们(指与张某)平日里关系挺好的,那时我喝多了,觉得他问我讨几百块钱丢面子,就赌气把钱给撕了,我以为撕自己的钱没事。”

  撕毁人民币最高可罚款一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警方提醒市民,人民币作为法定流通货币,是社会的、大众的,而非专属个人。故意撕毁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切不可认为钱是自己的,便“任性”为之。

  同时,民警也提醒,好酒莫贪杯,市民应适度饮酒,以免在醉酒后作出不理智行为,触犯法律法规。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张岑)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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