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特殊家庭可享受综合保险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4月22日 09:10:51 |
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潘旭婷)日前,记者从县有关部门获悉,全县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家庭可享受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 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是由宁波市计生协为全市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的计生家庭集中采购的综合性保险。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县计生协组织发动各级计生协开展计生特殊家庭的信息排摸工作,对于符合投保条件人员,及时登记并上报市计生协。同时,加大保险宣传力度,让参保对象熟悉保险内容、理赔条件和理赔程序。目前,我县有96位老人享受综合保险。 据悉,计生特殊家庭综合保险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保险内容包括住院护工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意外残疾和死亡保险。保险对象因疾病或意外在社保定点医院住院诊疗,在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100元住院津贴,全年累计最高补贴180天。保险对象初次发生并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特定的44种重大疾病,可获得1万元的保险金。保险对象在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或身故的,可获得最高1万元的保险金。另外,保险对象只要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4008185050,还可以享受中国人寿赠送的医疗健康信息咨询、无缝隙紧急医疗救援和同城医疗免费转运等三项关爱服务。 |
录入: 李格格 责任编辑: 李格格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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