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8块钱” 赔了4万还被判刑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6月17日 10:39:57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于珊婉)一男子围观他人打牌时调侃了其中一个输牌的人,结果双方发生争吵并打了起来,而争吵的起因竟是18块钱。 去年11月的一个中午,张某闲逛到村里的大树脚下,见有几个人坐在那打牌,于是他也坐在边上看了起来。打牌的人中有一个是在边上摆摊卖水果的,叫王某,和张某也算认识。当天,王某牌运不佳,连续输了几十块钱,张某就在一旁调侃:“输钱啦,难过了吧,要不要我给你十块钱你接着输?” “你本来就该给我,上次你还欠我18块钱呢。”王某说道。 “我什么时候欠你钱了?” “你再好好想想。” 这时张某想起来了,数日前,他在王某那买了一些水果,一共是18块钱,因为当时没带钱就先赊了账。 于是,张某随手将身上带着的15块钱给了王某。但王某因为被张某调侃还在气头上,不依不饶地向其讨要剩下的3块钱。而当时边上好多人看着,张某觉有脸面有些挂不住,顿时恼羞成怒,对着王某大骂起来。王某一听,也不甘示弱,两人一来二去火气越骂越大,最后竟打了起来,拎起身边的竹椅、塑料凳乱砸一通。后张某又叫来自己的儿子帮忙,父子二人拳打脚踢致使王某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已构成轻伤二级。 事后,双方终于平息了怒火,就损害赔偿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张某父子也按照约定赔偿了王某经济损失4万余元,并取得其谅解。但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行为仍难逃法律的制裁,经审理,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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