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及其部分下属单位作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
解答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实行等问题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7月29日 08:50:13 |
昨日上午,县卫生计生局、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走进“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就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实行等相关政策咨询、投诉,接听百姓热线,解答群众提问。 (记者惠广亮摄) 昨日上午,县卫计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等有关负责人走进“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就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实行等相关政策,接听百姓热线、解答群众疑问,并通过宁海新闻网微信客户端、宁海发布微信客户端和宁海新闻网文峰论坛“百姓热线”栏目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哪些 网友“月牙儿儿”:我县现在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哪些? 县卫计局答复:我县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以及中小学生口腔保健、老年人眼科保健、康复管理、高血压高危人群管理、糖尿病高危人群管理、流动孕产妇管理、流动儿童管理等16类52项,所有项目内涉及的服务内容都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 开设西医诊所需要哪些条件 网友“容易冲动”:我有个表弟明年医科大学毕业,想在城区开诊所,请问开设一家西医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县卫计局答复: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5号)规定,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员 (1)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3)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2)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3)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 (1)基本设备。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2)急救设备。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有关乡村卫生一体化覆盖面的疑问 网友“飘落雨”:为什么有些村有一体化卫生室,有些村没有? 县卫计局答复:我县于2013年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工作,县政府牵头乡镇(街道)、卫生部门共同制定分阶段规划,根据各乡镇(街道)所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有无公有用房及是否有乡村医生等情况规划是否进行一体化村卫生室建设,并逐年稳步推进一体化工作,因此有些行政村符合条件先行一体化建设。目前有些村有一体化村卫生室,有些村没有,是因为行政村提供不了公有用房,没有乡村医生,因此暂不规划。 领取独生子女证是否有期限 网友“wx p9q60087”:领取独生子女证有时间期限吗? 县卫计局答复:依据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地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这就是说,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根据新修订的省《条例》规定和国家有关部署精神,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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