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计局及其部分下属单位作客“百姓事马上办·民生热线” |
解答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基本药物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实行等问题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7月29日 08:50:13 |
第一医院停车难题望解决 网友“苏唯若”:第一医院新大楼什么时候可以正式启用?现在医院看病感觉车辆秩序是好多了,但停车难的问题依旧存在,几次进医院看病都是满院找停车位。希望医院方面能采取有效措施缓解这个问题。 县第一医院答复: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加班加点推进建设,新大楼预计年底前可以启用。新大楼启用后,地下停车库有两层开放,可以增加停车位200多个,地面上等工程建设完成后建造立体车位,约增加200多个,这样可以有效缓解停车难题。 分级诊疗在宁海运行得如何 网友“天才大子”:媒体报道说“分级诊疗”有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目前,“分级诊疗”在宁海是什么情况? 县卫计局答复:目前我们宁海县区域内是以妇科疾病作为分级诊疗试点病种的,同时我们将在2017年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期间我县以县级和区域医联体为载体,县第一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分别对接桥头胡、岔路、力洋三家区域医联体,开展帮扶指导工作,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同时,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在县域内初步建立“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力争县级综合性医院的普通门诊人次数逐步下降,患者到乡镇卫生院就诊比例稳步上升,进一步缓解因无序就医造成的“看病难”问题。 “医托”应严厉打击 网友“网络大”:医院门口总有很多“医托”,这些“医托”骗人都很厉害,有没有好的办法对付医托?卫计局是如何监管“医托”的? 县卫计局答复:“医托”是用欺骗方法引诱患者去看病,“医托”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有时还延误了病情。以前我们曾多次接到举报,但是没有有效查处办法,一是现行卫生法律、法规缺乏查处“医托”相应规定;二是“医托”与雇佣“医托”单位拒不承认,仅凭投诉举报人说词,证据不充分。 “医托”是一个社会问题,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打击“医托”诈骗活动的通知》(浙卫办〔2015〕3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打击“医托”需要卫计、公安、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互相配合协作。“通知”要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搜集涉嫌“医托”诈骗线索,报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对“医托”经常出没区域治安秩序整治,对涉嫌“医托”诈骗组织审查,依法追责。“通知”为我们查处“医托”提供了依据。 此外,我们也不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指导,要求有关医疗单位设置张贴“医托”警示性标识,有条件的利用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对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与医疗机构校验审批挂钩,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大专层次志愿填报问题 网友“酒坛”: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大专层次志愿填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县卫计局答复:2016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本科层次招生工作已经结束。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大专层次招生工作安排在第三批提前批进行。高考成绩达到浙江省普通高考理工类第三批分数线,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医学专业报考条件的宁海户籍2016年考生,可于8月3日在网上填报志愿。大专学历层次招生(招聘)名额为20名,杭州医学院承担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定向培养任务。如对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政策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局人事科:0574-59973980,59973968。 签约家庭医生有哪些服务 网友“遥才骏”:农保人员能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吗?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后可享受哪些服务? 县卫计局答复:农保人员能参加,但要自行负担100元签约服务费。签约家庭医生能享受的服务主要有:(1)签约年度内在签约家庭医生处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2)参加签约60岁以上老人及非从业医保人员在签约地卫生院住院,医保资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转到宁波市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医保资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3)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慢性病医保患者,《常用药品目录》内68种慢性病药品,一次处方量放宽至2个月。 (记者潘旭婷整理)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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