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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工作首次启动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04日 09:19:23

  本报讯(记者赵燕) 市民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保健食品的生产和使用也成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点。近日,县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县正式启动保健食品规范经营专项工作,这在宁波大市内尚属首次。

  过去,经营保健食品不需在证照上注明,保健食品经营户存在底数难清、规模难明的问题。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指出:“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即凡经营保健食品的,均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保健食品,这一规定有利于摸清上述保健食品经营户的情况,并实施有力监管。为此,县市场监督部门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剑指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盲区,着力规范县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区或专柜并张贴标识牌,在明显位置张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的警示语,建立一整套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人员管理等制度,并与经营户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公示亮相,努力构建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体系。

  为做好政策宣贯,特别是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小食杂店经营者等易被忽视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引导,该局还专门印发《保健食品安全知识手册》、保健食品标示牌、标识语、台账等资料近2000份,切实强化经营者专业知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录入: 李乔   责任编辑: 李乔   稿源: 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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