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微生活: |
身边的法制故事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5年09月18日 08:44:52 |
记者方景霞通讯员葛乾敏 鱼儿在水中游,鸟儿在空中飞,大自然的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则。而在社会中,我们的规则底线就是法律。不要以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有因为不懂法而前去求助的市民。在他们身上,发生了许多与法有关的故事。为此,记者整理了几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劳动报酬篇 案情简介: 去年5月27日,鲍政等7名农民工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维权,声称某装饰设计公司拖欠他们工资。法援中心了解到,这些农民工原来在宁波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上班,因该分公司经营不善,老板欠债跑路,店内所有资产也被债权人悉数搬走,鲍政等7人的54420元辛苦钱无着落,一时焦虑万分。他们曾试图寻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无奈因该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公司高层亦自谋出路,一时均无法联系,遂使讨薪陷入困境。7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提供帮助。 法援工作人员还得知,鲍政等7人在宁海分公司从事水电工、木工、泥工工作,另一人担任项目经理。其中水电工、木工、泥工的工资分别为1000元到5000元不等,项目经理的工资为3万多元。上述工资系7位员工与老板口头约定,无书面证据材料。考勤记录、工资清单也全部被老板带走,7位员工手上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拖欠的工资数额。稍有法律意识的人都知道该案胜算几乎为零,但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无法回避那一双双焦急、期待的眼神。援助中心相关人员短暂讨论后,告知诉求风险后受理该案,并指派一名具有丰富讨薪经验的专职工作者承办。 承办过程: 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经调查发现,宁海分公司的上级公司位于宁波市区,具备法人资格。承办人员费尽周折取得了一份7名农民工中项目经理杨某与装修业主的一份保修单,该保修单由宁波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盖章,由杨某作为项目经理签名。得到此据,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随即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宁波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农民工薪酬54420元整。 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鲍某等7人的申请后,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主动联系了宁波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向其说明了7位员工的实际情况,并向其告知该案件已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公司负责人起初认为,本案中的7位员工非其公司员工,何谈拖欠工资之事?对此法律援助专职工作者进行了强力回应,毕竟工资是员工的血汗钱,数额也并不是特别大,除了一位项目经理外,每人的工资数额均在1000元到5000元之间,作为员工来说,不会为了冒领几千元钱,来回奔走在县劳动监察大队、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之间。作为上级公司,其下级经营不善倒闭、负责人跑路,上级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 承办结果: 开庭当天,宁波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到庭,纷争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好的精神进行了平等协商,最后公司负责人当场爽快地支付了农民工诉求标的的75%,其余部分申请方同意放弃。 简要点评: 本案所涉及的拖欠工资数额虽然不大,但是本案中与员工发生劳动关系的分公司已倒闭,管理人员亦无法联系,且无执行的财产,更为担心的是7位申请人的诉求缺乏充分证据的支持。承办过程中,承办人员调查取证深入细致,多次主动与上级公司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使总公司愿意为下级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买单,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 值得提醒的是,不管公司存不存在经营不善的苗头,员工的报酬都应与公司进行书面约定,而不是简单的口头清算,同时员工自身也要保留工资清单,一旦发生劳动报酬纠纷,这些都能作为维权的有力证据。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李乔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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