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控制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通告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6月06日 10:04:56 |
为保证广大考生在考前和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中、高考考前和考试期间(6月6日-13日)噪声污染控制问题通告如下: 一、严禁建筑施工单位在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娱乐场所、室外群众性娱乐活动、家庭室内娱乐、室内装修等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三、考试期间(6月7日-9日、6月12日-13日),机动车辆要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路段行驶,禁止在考点周围鸣笛;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考考点:宁海中学、知恩中学、柔石中学、正学中学、一职高。 中考考点:跃龙中学、潘天寿中学、星海中学、城关中学、桃源中学、长街中学、力洋中学、岔路中学、正学中学、西店中学。 欢迎广大市民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环保局12369。特此通告 宁海县公安局 宁海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6月3日 |
录入: 李乔 责任编辑: 李乔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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