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餐饮业告别《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6月22日 08:49:19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叶子通讯员胡晓慧)昨天,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获悉,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4类公共场所将告别《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由县市场监管局一家许可,统一监管。此项调整工作将于6月30日前完成。 以前,餐饮企业既需要申领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又需要领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即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办证过程中,要分别向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复提交材料,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平面示意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等。此外还要接受两个部门各自组织的检查验收和培训。卫生部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配备卫生管理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因为办理时限长,中间服务环节多、收费高,许多新店由于两证不齐全而迟迟不能开业,空耗房屋租金和员工工资,增添了负担。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国务院于今年2月份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明确提出“取消地方卫计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经营许可证,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落实对餐饮企业的监管责任。因此,我县已不再受理、核发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这4类餐饮服务场所卫生许可证;对已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上述四类餐饮服务场所予以注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长达29年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据了解,我省各级卫生部门于6月20日前注销已核准的这4类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将在6月30日前完成整合调整工作。同时,我县市场监管局已于今年3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统一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餐饮店主需携带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则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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