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2万元 行政拘留5日 |
我县首例违反新环保法人员被处罚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07月06日 08:42:50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周国亮)近日,我县警方成功查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件。据悉,该案是自去年元旦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县首例由环保部门对主体经营单位作出处罚后,再由公安机关对其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今年4月1日,县环保局在对宁海某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从水污染处理设施中间工序气浮池引出排入应急池,并通过管道排入污水管网。经检测,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不符合相应标准。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排污,并处以12万元的行政处罚。 6月14日,县公安局接到环保局的移送函,调查取证后,警方根据新《环保法》规定,对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张某及具体操作员胡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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