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余热 化解矛盾 |
退休法官“坐堂”参与诉前纠纷调解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0月20日 09:13:21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余亚亚郑珊珊)今年4月,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邀请3名退休法官“复出”,到法院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近日,记者来到县法院一探究竟。在法院人民调解室,记者看到墙上挂着一个大大的“和”字,退休的周法官和张法官正认真地看着手中的诉讼材料,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做准备。当天,正好轮到周法官和张法官“坐堂”。 周法官拨通了被告李女士的电话,电话里李女士开始道起了苦水。原告张女士是杭州人,在宁海工作期间向李女士租了房子。后来因工作变动,张女士不打算再续租,要求李女士退还押金1600余元。李女士让她把钥匙放到物业管理处,但张女士坚持要放在房间里。就为这样一件小事,两人谁也不肯退让,结果张女士跑到法院来起诉了。 电话这头的周法官耐心地劝说道:“这个钥匙放在哪里有什么关系呢?原告也拍了照片和视频告诉你钥匙就放在房间里。这有什么好生气的呢,大家都退一步……”就这样,10分钟没到李女士就答应主动把押金送到法院来。 “诉前调解的好处就是快,老百姓打官司,不就是希望能尽快解决矛盾。而且诉前调解成功的,法院不收取任何诉讼费,对于标的额几十万的案子来说,当事人可以省下不少费用。”坐在对面的张法官说道。近年来,法院民商事案件攀升,为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确保诉前调解的专业、高效,县法院特意邀请退休法官担任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其审判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深厚的调解优势。 据了解,这3名退休法官在退休前都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业务精湛,专业化水平高,周一至周五在法院的人民调解室“坐堂”。立案庭在立案时会筛选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离婚、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登记,然后转交给退休法官调解。若调解成功,直接申请司法确认;若调解不成,再办立案手续。建立这支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后,该院也在逐步打破原人民调解模式下案件类型单一的格局,适当引入如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相邻权等专业要求较高的案件类型。 退休法官参与诉前调解的几个月来,成功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00余起。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经有律师或当事人来法院立案时主动要求先进行诉前调解。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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