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指被轧伤 老板非但不赔还逃跑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6年11月11日 09:15:18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方景霞通讯员关耳)在达成仲裁调解后,面对拖欠的7万余元赔偿金,我县一男子不但在法院执行时拒不履行义务,还撕毁封条企图逃跑。11月7日下午,县法院依法对该男子处以司法拘留;9日,县法院以刘某妨碍、抗拒法院执行为由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的处罚。 46岁的刘某是我县一家五金加工厂的负责人。2014年7月,该厂员工王某在加工产品时,两根手指被机器轧伤。后经县劳动保障局认定,该事故为工伤,王某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七级。 今年2月,王某向该厂寄送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但是双方就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商量着向县劳动仲裁委提起了仲裁,后双方达成仲裁调解,并约定刘某于2016年8月一次性支付王某7万余元赔偿金。但到期后,刘某仍然贯彻“拖”字功,迟迟不肯支付赔偿金。今年9月,王某向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刘某,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其财产,但刘某不但态度恶劣,还拒不申报财产。在与刘某沟通无果后,今年10月,执行人员依法查封了厂内相当价值的机器设备。之后执行人员传唤刘某,刘某却拒不到庭。11月7日下午,执行人员一行赶往该厂,到达后发现厂内被查封设备上的封条全都不见了。见了执行人员,刘某一反常态,表示自己愿意配合到庭。意想不到的是,刚到厂门口,刘某突然撒腿就跑,执行人员赶紧追赶。没跑出多远,刘某就被路上的石头绊倒,被执行人员当场抓获。 第二日,刘某的家人主动将钱款打入法院账户,履行了付款义务,刘某对自己的种种行为也表示后悔,并写了悔过书。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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