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法制讲座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14-08-28 07:56 |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实习生金萌)昨日下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法制讲座,邀请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晴作专题讲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霖军,副主任张文蛟、邵兴杰、陈中建、林志来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5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颁布实施的合同法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该法立法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期,其立法精神和旧体制下的经济合同有着明显的变化。 在会上,陈晴以当前民间借贷纠纷存在的问题与司法对策为主题,运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结合经典案例,从诉讼主体、借贷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陈晴的讲座以案释法,以法讲案,贴近生活,符合宁海特点,得到了与会者的好评。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县法院有关干部听取了讲座。 |
录入: 袁慧敏 责任编辑: 袁慧敏 稿源: 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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