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的忧国忧民思想 |
http://www.nhnews.com.cn 宁海新闻网 2020年01月13日 15:24:20 |
葛云高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一字希古,浙江宁海人,人称正学先生。他是明初一位承前启后的重要思想家、文学家。和许多历史人物一样,尽管有这样或那样的时代痕迹影响,但当时“程朱复出”“读书种子”说法以及他在学术、政治、社会、文学、道德伦理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说明他不仅是中国传统道德的继承者,也是文化的代表者。 方孝孺的忧国思想。提出要以法治为基础。他说:“欲天下之治,而不修为治之法,治不可致也。欲行为治之法,而不得行法之人,法不可行也。故法为要,人次之。两者俱存则治,俱弊则乱,俱无则亡,偏存焉,则危。世未尝无人也,然取而用之,与用而责成之,无其法,则犹无人也。”他把法律的制定和执行提到了同等重要的地位,对治法与治人作了同等强调。政治统治要保持持久和稳定,最主要的就是要依靠良好的法治;而良好的法治要得到良好的执行,则需要有忠于法律意志的人。现在看来,这法治思想仍有借鉴作用。 方孝孺传承了中国自古以来的敬畏文化。孔子曾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君子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民谚亦云:“万事劝人休瞒昧,举头三尺有神明。”方孝孺曾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意思是凡知道畏惧的人,必言谨身正,说话有分寸,行为不冲动,虽偶尔有些出格之处,但不会出现大的过失。方孝孺所言的“善怕”,就是今天所说的知敬畏。对于从政者而言,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持洁身自好、清正廉洁的重要基础。某种意义上,善怕才能善为,知敬畏才能有大作为。 治法与治家并重。方孝孺的治家思想有“爱其子而不教,犹为不爱也;教而不以为善,犹为不教也。”大凡做父母的,都有爱其子女的人伦常理。但如果爱子女,不加以教育,放任自流,就是溺爱了。在教育时,不教子女做人要善良,也就是不教育。 反观近年来有些父母亲,有“穷孩富养”之说,使子女奋斗精神缺失,产生懒惰。现奉劝做父母的要切记方孝孺的治家格言,面对子女受不法利益的诱惑,要多想想做人的良心,社会的责任,要多想想可能带来的后果。如果把孩子比作一棵小树苗,那么父母的素质就是孩子成长最基本“水土”。这里所说的父母素质,不是指他们学历高低、本事大小,而是指他们的品性作为和对子女的教育方法。 |
录入:袁慧敏 责任编辑:袁慧敏 稿源:宁海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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