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本站加入收藏夹 | 中国宁海 | 宁海新闻网 
主办:宁海县卫生和计生局 宁海新闻网
  新闻动态                                                             …[更多]
我县联村医生全覆盖
中医理疗进社区
“红色引擎”引领县第三医院迈向新时代开启新征程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周韵健)荣获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宁波市基层平安医院、宁波市文明单位等荣誉,从西店镇卫生院到与宁波市第一医院开展全托管,成为宁波...…[详细]
 
怀孕38周差点失去宝宝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潘旭婷通讯员夏亚萍) “孩子太调皮,竟将脐带‘扭麻花’,扭了20多圈,幸亏医生及时将孩子剖出来,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面对记者,胡女士...…[详细]
 
男子疑因爱吃半生熟牛肉 体内排出5米余长绦虫
宫颈癌疫苗进驻宁海近两月 仅96人选择接种
我县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
5岁娃每7人中 就有1人是“尿郎中”
不停打喷嚏、流鼻水, 你可能得了过敏性鼻炎
冠庄“社区+医院”携手做公益
县妇保院一周收治7位宫外孕患者
网友就医遭遇尴尬 取号候诊迟迟未见医生叫号
  单独两孩政策                                                            …[更多]
  “单独”可生二孩政策在浙江省正式落地啦!自2014年1月17日起,浙江省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一出,社会各界都沸腾了。单独二孩政策尘埃落定对于想生二胎的浙江夫妇来说,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那么浙江单独二孩政策具体政策是怎么样的呢?有多少人要生二胎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政策篇】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见。
·程序篇】
·申请程序: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理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夫妇双方居民身分证、夫妇两寸合照。
·咨询篇】
·问: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哪些对象?
·问:独生子女如何界定?
·问:在2014年1月17日前,单独夫妇生育两孩的要不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问:对单独两孩夫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怎么规定?
  计划生育指导                                                            …[更多]
桥头胡扎实做好计生公益金发放工作
宁海新闻网讯(记者何莎莎通讯员葛纹静胡敏) “原本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公益金。”日前,桥头胡街道桥头胡村的顾大姐在收到不久前申报的计划生育公益金时高兴地说。今年街道已为16户无违法计生家庭顺利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共计2万...
[查看全文]
桥头胡扎实做好计生公益金发放工作
倡导科学婚检 预防出生缺陷
梅林计生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
情绪激动、旅途劳累……这些都可能要了胎儿的命
女性不可轻视人流危害
这个团队帮她圆了母亲梦
跃龙街道创新理念做好新时期计生工作
桃源街道生育登记一次都不跑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解答
如何办理和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入育龄妇女免费服务卡办卡及使用指南
外来常住人口住院分娩补助领取指南
外来人口在本县生育如何获得优生“两...
流入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指南
如何领取免费避孕药具
《双农独女户光荣证》办理条件和程序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条件和程序
病残儿鉴定程序
如何办理《再生育证》
如何领取《一孩生殖健康服务证》
  政策法规                                                              …[更多]
1、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等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条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3、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家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必须遵循管理与教育、服务相结合,公正、文明执法的原则。
4、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的意见》(甬党〔2007〕1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孕妈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增至128天
10月1日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不再发放...
2月底前开始更换居民健康卡
县计划生育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宁波日报】全面两孩须依法实施各地...
宁波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
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简化流动...
省卫生计生委 省公安厅 省食品药品监...
浙江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有关问答
关于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服...
关于调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
关于明确县四套班子领导、乡镇(街道...
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关于印发《宁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一...
关于印发《宁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专题报道